从你描述来看,核心问题是父母所造房子批文有你和姐姐名字,但姐姐在处理房产相关事宜(如涉及拆迁、造新房)时未告知你,可能损害你的权益。
从法律角度,建房批文有你的名字,意味着你对该房屋享有一定权益。依据《民法典》关于物权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等需依法登记,批文可作为你享有权益的重要依据。若房屋涉及拆迁,拆迁利益(如补偿款、安置房等)应根据你在房屋中的权益份额进行分配。
首先,你要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建房批文原件或复印件,若原件在姐姐处,可去相关审批部门申请调取档案。还有能证明你对房屋建设有贡献的证据,像出资证明、参与建房的证人证言等。
接着,尝试与姐姐沟通,表明你知晓批文有你名字,询问她处理房产事宜的缘由,并表达你对自身权益的诉求,希望能协商确定合理的分配方案。若协商不成,可向当地村委会或居委会反映,请求他们从中调解。若调解也无法解决,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你在房屋中的权益份额,并依法分割因房屋产生的拆迁利益或对姐姐新建房屋的处理作出合理判定。在整个过程中,保留好与姐姐沟通、相关部门调解等所有记录,以便在诉讼中作为证据支持你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