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合同里,一般情况下,除了法律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不能和劳动者约定让劳动者承担违约金。那法定能约定违约金的情况有两种。
第一种,用人单位给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还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这种情况下可以约定服务期。要是劳动者违反了服务期的约定,就得按照约定给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不过,违约金的数额不能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也不能超过服务期还没履行的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比如说,单位花了 1 万元给员工培训,约定服务期 2 年,员工工作 1 年后违约,那违约金就不能超过剩下 1 年所分摊的 5000 元。
第二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如果劳动者违反了这个约定,就需要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要是用人单位违约导致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可以依法要求经济补偿。补偿按照工作年限来算,工作每满 1 年,用人单位就要支付 1 个月工资。工作时间在 6 个月以上但不满 1 年的,按 1 年算;不满 6 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比如员工工作了 1 年 3 个月,那就能拿到 1.5 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