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场景中,劳动合同被代签是常让大家迷糊的事儿。很多人以为只要合同被代签,单位就得给双倍工资,其实不是这样。
要是代签这事儿是劳动者书面同意的,或者事后劳动者用行动认可了,比如本本分分按照合同干活、正常领工资,那这合同就相当于劳动者自己签的,单位不用给双倍工资。说白了,劳动者都已经用实际行动表明认可这份代签合同了,再让单位付双倍工资就不合理。
可要是代签的时候没经过劳动者同意,劳动者压根不知道这回事儿,事后也不承认这个合同,那这份代签合同就是无效的。在这种情形下,如果从开始工作那天算,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单位都没和劳动者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合同,那单位就得每个月给劳动者双倍工资。不过呢,要是单位能拿出证据,证明自己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来签合同,是劳动者自己不愿意签,那就不用支付双倍工资了。
给劳动者的建议是,要时刻关注自己劳动合同的签订情况,要是发现有被代签且自己不认可的情况,及时和单位沟通。给用人单位的建议是,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让劳动者本人签署,如果确有代签必要,要取得劳动者的书面授权,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