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规定,您可采取以下维权途径:
一、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携带身份证、工资欠条、考勤记录等证据,向用工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举报,由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
二、申请劳动仲裁: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被拖欠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仲裁不收费。
三、向公安机关报案:若包工头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劳动报酬且数额较大,可能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刑法》第276条之一),可向公安机关控告。
四、诉讼途径:若存在书面欠条或结算单,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也可将发包方与包工头列为共同被告主张连带责任。
建议尽快收集保存证据(即时通讯聊天记录、录音、工作照片、欠条等),避免因时间过长导致证据灭失或超过仲裁时效(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