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碰瓷是指劳动者为获取非法利益,故意制造或虚构劳动纠纷向用人单位主张权益。法院认定劳动碰瓷会从多方面考量。
主观意图上,法院会看劳动者有无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故意。像劳动者入职后不按要求工作,频繁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还刻意留存证据,想后续索要赔偿,这可作为认定碰瓷故意的参考。
行为表现方面,关注是否存在虚构事实或隐瞒关键信息的情况。比如伪造劳动合同、工作证明、加班记录等材料,或者隐瞒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骗取新单位录用后再索赔。
纠纷合理性上,要分析劳动纠纷是否符合常理。若劳动者提出的诉求明显超出正常范围,又缺乏合理理由和证据支持,就可能被认定为碰瓷行为。例如要求过高的经济补偿、加班费等,却无法提供相应工作成果或加班事实。
过往经历也是参考因素。若劳动者有多次类似劳动纠纷诉讼经历,胜诉后很快离职又进入新单位引发类似纠纷,法院会更谨慎审查其诉求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法院会综合上述多方面因素,依据证据和法律规定,判断劳动者的行为是否构成劳动碰瓷。用人单位遇到可能的劳动碰瓷,要注意留存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劳动者应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通过正当途径主张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