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患重大疾病时离婚,赔偿问题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要是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患病,导致生活困难,而另一方有负担能力,那另一方应给予适当帮助。按照《民法典》规定,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要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先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则由法院判决。这里的生活困难,包括因患重大疾病经济困难、生活无法自理等情况。
若一方有法定过错情形,像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不过患病本身不属于法定过错情形,所以单纯因患病离婚,不存在基于过错的损害赔偿。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患病一方生活困难,法院可能在财产分割上适当倾斜,多分给患病方一些。
总体来说,夫妻一方患重大疾病离婚时,赔偿主要基于生活困难帮助和过错损害赔偿。具体赔偿数额和方式,需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