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干了半个月,被单位以“表现不合适”为由辞退,有没有补偿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单位能拿出证据,证明你不符合录用条件,就不用给你补偿。比如说,招聘的时候单位明确说了岗位要求和考核标准,你在试用期里就是没达到这些标准,那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和你解除劳动合同,没毛病。
可要是单位拿不出证据,只是用“表现不合适”这种含糊的理由辞退你,那就可能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了。这种情况下,你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要是你不想继续干或者合同没办法继续履行了,单位就得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给你赔偿金。因为你工作不满六个月,经济补偿是半个月工资,那赔偿金就是一个月工资。
所以,重点就在于单位能不能证明你不符合录用条件。要是你觉得单位辞退你不合理,可以先跟单位商量商量。要是商量不成,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