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位恶意降薪,其实就是没按劳动合同规定给劳动者发工资,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是有权利要求单位赔偿的。
2、要是劳动者因为单位恶意降薪而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得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补偿的计算方法是按照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时间来算,工作满一年,单位就给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要是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满一年,就按一年算;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单位给半个月工资的补偿。这里说的月工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结束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要是单位恶意降薪让劳动者工资变少了,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把少发的工资补上。要是单位不肯补,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去法院起诉来维权。不过在仲裁或者打官司的时候,劳动者得拿出证据,证明单位确实存在恶意降薪的行为,还有降薪前后自己的工资是多少。
4、如果单位恶意降薪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单位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给劳动者赔偿金。劳动者可以先试着和单位商量解决,要是商量不成,就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