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结束员工试用期是否要给补偿,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单位有足够证据表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不用给员工补偿。不过,这里说的“不符合录用条件”,得在招聘时就把标准明确下来,还得有客观证据。比如说员工没达到岗位要求的技能,或者业绩不达标等情况。这就提醒用人单位,在招聘时要把录用条件白纸黑字写清楚,日常工作中也要留意收集员工的工作表现证据。
要是单位没办法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提前结束试用期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员工可以要求继续干这份工作。要是员工不想继续干,或者这份工作已经没办法继续了,单位就得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给员工赔偿金。经济补偿是按照员工在单位工作的时间来算的,工作满一年就给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所以单位可不能随意提前结束试用期,不然会面临法律风险。
另外,如果单位和员工商量好了提前结束试用期,那单位就得按照商量好的内容来,可能得给一定的补偿。员工遇到这种情况,要清楚自己的权益,和单位好好沟通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