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中,有些单位长期不跟劳动者签劳动合同,这其实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完全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单位从用工那天开始,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都没和劳动者签书面劳动合同,那单位得每个月给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这双倍工资的计算,是从用工满一个月的第二天开始,到补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天结束。要是单位从用工开始满一年都没和劳动者签书面合同,那就相当于单位和劳动者已经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单位还得支付从用工满一个月的第二天到满一年前一天这段时间的双倍工资。
劳动者要维权,得先收集能证明自己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像工资支付的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还有同事的证言等,都能作为证据。收集好证据后,可以先和单位商量,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支付相应的赔偿。要是和单位商量没结果,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让他们责令单位改正。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仲裁来解决纠纷。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建议劳动者遇到这种情况不要害怕,勇敢地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平时也要多了解一些劳动相关的法律知识,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