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务派遣里,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得按不同情况来定。当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商量好要解除派遣协议时,如果协议里有相关补偿规定,那就按协议来。可要是协议没写,结果还让被派遣的劳动者受了损失,那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就得一起对劳动者进行赔偿。
要是被派遣的劳动者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决定跟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要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里给经济补偿的条件,就得按劳动者在这个单位干的时间来算补偿。比如工作满一年,就给一个月工资的补偿;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到一年,就按一年来算补偿;工作不到六个月,就给半个月工资的补偿。这里说的月工资,就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结束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要是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就和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那给劳动者的赔偿金就得是正常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不过,如果是劳动者自己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这类法定的过错情况,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就不用给补偿了。
要是被派遣劳动者碰到解除劳动合同补偿的事儿,能先跟用人单位还有劳务派遣单位好好商量,看看能不能解决。要是商量不行,那就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去法院起诉这些办法,来维护自己该有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