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后,股东是否要承担责任得分不同情况来看。一般情况下,如果公司是按照法定程序注销的,股东通常不用对公司债务负责。因为公司是独立的法人,要用自己全部的财产来偿还债务,股东只需要以自己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公司完成清算、公告等法定程序,并且进行注销登记后,公司就不再存在了,股东的责任也就结束了。
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形下,股东还是要担责的。首先,如果股东没有依法履行清算义务,像公司解散后,股东偷懒不履行义务,导致公司的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都没了,没办法进行清算,那股东就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其次,要是股东在清算过程中做了违法的事,比如还没清偿债务就分配公司财产,或者用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注销登记,股东就得在违法分配或者骗取的财产范围内对公司债务负责。
最后,要是股东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也就是没有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足额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把出资抽走了,就算公司注销了,债权人依然可以要求股东在没有出资的本金和利息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