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后单位不续签,一般给的是N经济补偿,而不是N+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到期,如果不是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这种情况,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得给劳动者经济补偿。补偿是按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时间算的,工作满一年就给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到一年,按一年算,给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这就是N补偿标准。
N+1里的“1”是代通知金。法律规定,只有三种情况,单位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多给一个月工资,才能解除劳动合同。一是劳动者生病或者不是因为工作受伤,医疗期结束后,既不能做原来的工作,也做不了单位另外安排的工作;二是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还是不行;三是签劳动合同时依据的客观情况有重大变化,合同没法履行,单位和劳动者商量变更合同内容也没达成一致。合同到期不续签不属于这三种情况,所以通常没有“+1”的代通知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