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存在名为房产买卖实为借贷的情况,司法实践里一般按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处理。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要是当事人签买卖合同为民间借贷合同作担保,借款到期借款人还不上钱,出借人请求履行买卖合同,法院会按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这时,法院会告知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若当事人拒绝,法院会裁定驳回起诉。
按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并作出判决后,若借款人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金钱债务,出借人能申请拍卖买卖合同标的物来偿债。对于拍卖价款和应偿还借款本息的差额,借款人或出借人有权主张返还或补偿。
处理这类案件,重点是认定是否属于名为买卖实为借贷。法院通常会综合考虑合同条款、款项支付、交易习惯以及当事人真实意思等。若有足够证据表明双方真实意图是借贷而非房屋买卖,法院会按借贷关系处理,这样能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交易的公平与安全。若遇到此类纠纷,建议收集好相关证据,积极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