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要是因为没生意辞退员工,通常属于经济性裁员或者无过失性辞退,得根据不同情形给员工补偿。
要是符合经济性裁员的情况,也就是要辞退二十人以上,或者辞退人数不到二十人但占企业员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那用人单位得提前三十天跟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听工会或者职工的想法,把裁员方案上报给劳动行政部门后,才可以辞退员工。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按照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来补偿,工作满一年就给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工作六个月以上不到一年的,按一年算;工作不满六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要是公司裁员没按法定程序来,那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这时候员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要是员工不想继续履行或者合同已经没办法继续履行了,用人单位就得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给员工支付赔偿金。
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指的是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要是员工月工资比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三倍,那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就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来给,而且支付经济补偿的时间最多不超过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