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工资的计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规中有明确规定,不同阶段算法不同。
在停工留薪期,职工能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单位要按月支付。原工资福利待遇就是正常出勤时一个月的工资,像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这些都算在内。计算时,一般用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标准。要是工作不满12个月,就按实际工作月数的平均工资来算。比如有职工月工资5000元,工伤后在停工留薪期,单位就得每月按5000元发工资。停工留薪期通常不超12个月,要是伤情严重或有特殊情况,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最多再延长12个月。
等工伤职工评定了伤残等级,就停发原来的待遇,开始按规定享受伤残待遇。要是停工留薪期满还需要治疗,能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如果用人单位没给职工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出了工伤事故,就得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要是用人单位不支付,会先从工伤保险基金里支付,之后用人单位再偿还。
法律建议:职工要清楚自己在工伤期间的权益,保留好工资条等相关证据。用人单位要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避免工伤事故发生后承担不必要的经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