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做出以下回答:适用《产品质量法》和《特种设备监督条例》的行政诉讼期限是三个月,行政复议 的期限是 60天;适用《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及《计量法实施细则》的行政诉讼期限 是十五天,行政复议的期限仍是 60天。
1.2 加罚期限:
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1.3 听证期限:
《行政处罚法》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告知听证 未告知当事人 3日内未提出书面申请视为放弃听证权。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 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故行政处罚告知到行政处罚决定下达应为 3日。
1.4不予行政处罚时限:
《行政处罚法》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其期间的计算, 从违法行为发生日起计算,直到发现之日止,对于违法行为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 则从该违法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1. 5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期限:
《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 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 书送达当事人。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 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公 告发出后, 60日内当事人又领取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则领取之日即为送达日期。 1.6检验结果告知期限:
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的时限 15天。上面的内容就是:规划执法处罚行政复议时间期限解决方案,望你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