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无故离职,指的是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提前通知单位,就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正式员工要提前三十天用书面形式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员工提前三天通知就行。
要是员工没有按这个程序来,擅自离职还给单位造成了损失,那员工就得承担赔偿责任,单位可不会给员工补偿工资。这里说的损失有很多,比如单位招用这名员工花的费用,给员工做培训花的钱(要是双方有别的约定,就按约定来),还有因为员工突然离职,对单位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等。
但要是员工正常工作了,单位就得按照实际工作天数给员工发工资。单位不能因为员工无故离职,就扣着该给的工资不给,不过单位可以拿出证据,证明员工无故离职造成的损失,然后要求员工赔偿。
要是员工和单位因为这事起了争议,解决办法也不少。可以双方坐下来好好协商,也能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还能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