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买房时,房产一般登记在出名人名下,不过实际归属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要是借名买房合同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况,那双方就形成了有效的借名买房合同关系。借名人按约定支付了购房款等相关费用,他才是房屋的实际出资人,只是由于各种原因借用别人的名义来登记。这种情况下,借名人有权根据合同要求出名人把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房屋实际上就归借名人。
但要是借名行为违反了限购政策、经济适用房政策等强制性规定,借名买房合同可能会被认定无效。合同无效的话,房屋可能归出名人所有,不过出名人得返还借名人支付的购房款以及相应的利息等费用。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出名人私自把房屋卖给了善意第三人,第三人支付了合理的对价,并且完成了过户登记,根据善意取得制度,第三人就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这时候借名人只能向出名人要求赔偿损失。
借名买房有不少风险,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建议借名双方签订书面协议,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