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了入职手续、签了劳动合同后却不去上班,会有一些法律后果。
从法律上讲,劳动合同双方签了字或者盖了章,就正式成立并生效了。这时候你不去上班,就属于违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要是合同里约定了提前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劳动者可能得按约定承担责任,像支付违约金。不过,违约金不是随便就能约定的,只有在服务期和竞业限制这两种情况下才合法。
对劳动者来说,这事儿还会影响职业声誉。用人单位可能把你列入不诚信名单,以后你再找工作就可能受影响。要是单位已经给你安排了岗位,还对你进行了培训,你却无故不去,可能得赔偿单位的损失。
但劳动者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签了合同不想去上班,得提前通知单位。要是还在试用期,提前三天说就行;正式录用了,就要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这样做能避免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要是不提前通知,给单位造成了损失,就得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大家签合同前要慎重考虑,签了合同就要遵守约定,实在不能去,也一定要按规定提前通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