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离婚的时候,没有过错的一方能要求有过错的一方进行损害赔偿,具体有下面几种情况:
重婚:就是已经有配偶的人又和别人结婚,这明显违背了夫妻之间要相互忠诚的责任,会让没过错的那一方精神上受到很大打击。
与他人同居:有配偶的人和婚姻之外的异性,不用夫妻的名义,长时间、稳定地住在一起。这种行为破坏了婚姻的稳定和纯粹,没过错的一方能要求赔偿。
实施家庭暴力:有人通过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还有经常谩骂、恐吓等手段,对家里人进行身体和精神上的侵害。家庭暴力不光会伤害没过错方的身体,还会给他们带来严重的精神伤害。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虐待就是持续、经常地实施家庭暴力;遗弃就是对年老、年幼、生病或者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本来有照顾的责任却不管。
有其他重大过错:这是个补充条款,如果出现其他严重违反婚姻责任、给没过错方造成很大伤害的行为,没过错方也能要求赔偿。
2、没过错的一方要是想要求损害赔偿,得在离婚诉讼的时候提出来,而且要拿出证据证明对方有上面说的那些过错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