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不续签时,赔偿金也就是经济补偿的标准和劳动合同主体的解除意愿有很大关系。
要是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那就要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算的。工作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这里说的月工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要是劳动者月工资比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三倍,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就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来给,而且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要是劳动者提出不续签,情况就分两种了。一种是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来续订合同,劳动者拒绝签,这种情况就没有经济补偿。另一种是用人单位降低条件续订,劳动者拒绝签,这时候用人单位就要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和前面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时一样。
举个例子,有个劳动者在单位工作了4年零3个月,月平均工资是8000元。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那就要支付4.5个月工资,也就是36000元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