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领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明确规定,当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要是符合法定情形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那用人单位得在解除或者终止合同时一次性付清。
具体来说,像劳动合同期满了用人单位不续签,或者用人单位搞经济性裁员这类情况,就属于法定要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而且得在办结工作交接的时候支付给劳动者。
但现实中,有些用人单位可能不按规定及时支付经济补偿。要是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可不能干等着,有不少办法能维护自己的权益。
劳动者可以先跟用人单位好好商量,明确提出让对方支付经济补偿。要是协商没啥效果,就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在一定期限内支付,如果用人单位逾期还是不支付,那就要按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给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另外,劳动者也能直接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不用怕,通过合法途径一定能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