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劳动者遇到没签合同还被恶意拖欠工资的情况,是能依据法律拿到相应赔偿的。
没签合同这事儿,要是用人单位从开始用工那天起,超过一个月但不到一年都没和劳动者签书面合同,那每个月就得给劳动者双倍工资。这就是为了让用人单位快点和劳动者签合同,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比如说,你在一家公司干了半年都没签合同,那除了正常工资,公司还得额外再给你五个月的工资。
恶意拖欠工资也有说法。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把拖欠的工资给补上。劳动行政部门会让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工资,如果过了时间还不给,用人单位就得按照应付工资的百分之五十到一百给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劳动者要是想维权,先可以和用人单位商量,让他们把工资和该给的赔偿都付了。要是商量不行,就可以找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他们会责令单位限期支付。也能直接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仲裁让单位支付。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去法院起诉。
在维权的时候,劳动者得注意收集能证明自己和单位有劳动关系,还有工资数额的证据,像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这些,有了这些证据,维权就更有底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