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有过错的无固定期限员工,赔偿得看员工过错的具体情况。
要是员工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过错,像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和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影响本单位工作且拒不改正、因欺诈导致劳动合同无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不用给经济补偿。
但如果员工有过错,却没达到上述严重程度,单位单方面辞退员工,就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单位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给员工赔偿金。经济补偿是根据员工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算,工作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是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所以,单位辞退有过错的无固定期限员工时,得先判断过错程度,避免违法解除带来赔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