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合同到期时,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就得给劳动者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怎么给呢,是按照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时间来算。工作满一年,就给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要是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就按一年算,给一个月工资;要是不满六个月,就给半个月工资的补偿。
这里说的月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结束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要是劳动者的月工资比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三倍,那经济补偿的标准就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来给,而且补偿年限最多不超过十二年。
2、有一种情况比较特殊,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愿意维持甚至提高原来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和劳动者续签,可劳动者不同意,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就不用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