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赔偿问题有不同情况。
要是用人单位提出维持甚至提高原来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来续签合同,可劳动者自己不愿意续签,这种情况下劳动合同就自然终止了,用人单位不用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比如公司原本给员工每月5000元工资,合同到期后提出还是5000元甚至涨到5500元让员工续签,员工不想干了,那公司就不用补偿。
而当用人单位不打算续签合同,或者降低原来劳动合同约定条件来续签,像原本工资5000元,续签时降到4500元,劳动者不同意续签导致劳动合同终止,这时用人单位就得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来算的,工作满一年就给一个月工资。要是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就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这里说的月工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那就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给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给劳动者的建议是,当遇到合同到期的情况,要清楚了解用人单位的续签条件。如果觉得不合理,要及时和单位沟通协商。要是协商不成,要保留好相关证据,比如工资条、工作证等,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