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没续签,员工不再继续工作,不同情况有不同处理办法。
当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原合同约定条件要求续签,员工不同意,这种情况下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单位不用给员工经济补偿。打个比方,原来月薪5000元,合同到期后单位还是给5000元甚至更多,员工不想续签,单位就没义务给补偿。
要是用人单位降低了合同约定条件,像原本月薪5000元,续签时降到4500元,员工不同意导致合同终止,单位就得给员工经济补偿。补偿按照员工在单位的工作年限算,工作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
还有一种情况,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没和员工续签,但员工还继续上班,这就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要是这时员工提出不干,单位除了支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要是从用工开始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没和员工签书面合同,得每月给员工双倍工资。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员工遇到合同到期情况,要留意单位续签条件,降低条件时要维护自己权益争取补偿;单位则要及时和员工续签合同,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