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都有一定的程序要求。劳动者要解除劳动合同,得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要是以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同样要遵循相应程序。要是没提前三天通知对方,不同主体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先说说劳动者,如果没提前三天通知就离职,这属于违反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要是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了损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得承担赔偿责任。赔偿的范围通常有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劳动者支付的费用、给劳动者支付的培训费用(要是双方另有约定,就按约定来),还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等。不过,用人单位得拿出证据证明有这些损失才行。
再看看用人单位,要是没提前通知,还没办法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就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要是劳动者不想继续履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没办法继续履行了,用人单位就得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给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是按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算的,工作不满六个月,就给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