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之后把房产赠与他人,会带来不少后果。从物权变化这方面来讲,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像房子这类不动产,它的物权要发生变化,得完成登记才行。要是已经完成了房产过户登记,那赠与的一方就不再拥有这套房子的所有权了,接受赠与的一方能拿到完整的产权,可以自由地处置这套房子,像把房子卖掉或者拿去抵押。要是没有办理过户登记,在房产的相关权利转移之前,赠与的一方通常是可以撤销赠与的。不过要是赠与合同经过了公证,或者是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且依法不能撤销的赠与合同,那是不能随便撤销的。
2、在税务问题上,房产赠与是要交相关税费的。接受赠与的一方可能得交契税之类的,而且不同地方的税费政策不一样。
3、从法律关系来看,如果赠与是附带条件的,接受赠与的一方要是不履行约定的义务,赠与的一方有权撤销赠与。举个例子,赠与房产的时候说好了接受赠与的一方要照顾赠与方的生活,要是接受赠与的一方没做到,赠与方就可以依法撤销赠与。
4、另外,如果赠与行为影响到赠与方偿还第三人的债务,债权人有可能行使撤销权。比如说赠与方对外欠了债,还把房产赠与别人,导致没办法偿还债务,债权人就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这个赠与行为。现在社会经济情况变化快,未来在离婚房产赠与的法律规定和执行上,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以更好地平衡各方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