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资支付周期通常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商量着来定的。不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还有《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工资得在双方约定好的日子给劳动者。要是赶上节假日或者休息日,那就得提前在离得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最少每个月得发一次,要是实行周工资制、日工资制或者小时工资制的,也能按照周、日、小时来支付工资。
2、员工离职的时候,用人单位得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时候,一次性把工资给劳动者结清。要是离职的时候没结清工资,还超过了双方约定发工资的日子,那就可以认定是拖欠工资了。要是双方没约定支付时间,从员工离职那天起,过了一个工资支付周期还没发工资,同样算拖欠工资。
3、要是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先跟单位谈,让单位把欠的工资给补上。谈不拢的话,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未来,随着法律制度不断完善,劳动者维权的途径可能会更加便捷高效,用人单位也会更加注重工资支付的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