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习阶段,要是用人单位既不签合同,又不给交社保,劳动者是能依法拿到相应赔偿的。
先说没签合同这事儿。要是用人单位从用工那天开始,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都没和劳动者签书面合同,那就要给劳动者每月多付一倍工资。啥意思呢,就是除了正常发工资,还得额外再给一份。这多给的工资从用工满一个月的第二天开始算,一直算到补签合同的前一天。
再说说没交社保的情况。虽然没有直接规定赔偿金额,但单位有义务给劳动者补缴社保。要是因为没交社保让劳动者受了损失,像没办法用医保看病,自己花了不少钱,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赔偿这部分损失。劳动者能去社保部门投诉,让单位补缴。要是劳动者因为单位没交社保而解除合同,单位得给经济补偿。补偿多少呢,按照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时间来算,工作满一年就给一个月工资;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满一年,按一年算,给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
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可以先和单位好好商量。要是商量不行,就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用这些办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