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是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为理由辞退员工,赔偿的年限得看劳动者在这个单位工作了多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算的。简单来说,工作满一年,单位就给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要是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但不到一年,就按一年算;要是工作时间不满六个月,单位就给半个月工资的补偿。
2、用人单位要是以劳动者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得先给劳动者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要是经过这些操作后,劳动者还是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得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给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这样才能解除劳动合同。
3、要是用人单位没有按上面说的程序来,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单位要按照正常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给劳动者赔偿金。
举个例子,有个劳动者在单位工作了3年7个月。如果单位是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就该给4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要是单位违法解除,就得给8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