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要是因为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而离职,是能拿到相应补偿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要是单位没及时足额给员工发工资,员工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就得给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是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算的。工作满一年,单位就按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补偿。要是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就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单位支付半个月工资的补偿。这里说的月工资,指的是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要是单位逾期不给经济补偿,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单位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一百的标准,给员工加付赔偿金。
员工得留意收集能证明自己和单位有劳动关系,以及工资数额的证据,像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这些都可以。遇到这种情况,员工可以先和单位协商解决。要是协商不成,就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