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签了合作协议,到底有没有效,得看具体情况。
从法律上来说,劳动关系和合作关系差别挺大。劳动关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管着,在劳动关系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是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而合作关系中,合作双方是平等的,按照事先的约定各自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要是双方实际上是劳动关系,却签了合作协议,这个协议很可能被认定无效。在实际中,判断是不是劳动关系,要综合好多因素。像用人单位有没有对劳动者进行考勤、安排工作,有没有给劳动者发工资等。要是劳动者得听用人单位指挥,干用人单位安排的活,还能拿到报酬,而且干的活还是用人单位业务的一部分,就算签了合作协议,也会被认定为劳动关系。这种情况下,合作协议掩盖不了劳动关系的本质,因为违反了法律的强制规定,所以可能是无效的。
不过,如果双方不存在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确实符合合作关系的特征,而且合作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双方意思表示也是真实的,那这个合作协议就是有效的。
要是劳动者觉得自己和单位是劳动关系,可以收集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这些证据,去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这样就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