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索要劳动报酬这件事上,很多人可能存在误区,认为有二十年的诉讼时效规定,实际上并非如此。索要劳动报酬适用的是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和诉讼时效规则。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是一年,这个时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那天开始算。不过,要是在这一年里,当事人向对方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又或者对方同意履行义务,仲裁时效就会中断,然后重新计算。要是因为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没办法在一年内申请仲裁,仲裁时效会中止,等中止原因消除后,时效接着计算。
如果是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为拖欠劳动报酬产生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的限制。但要是劳动关系终止了,劳动者就得在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仲裁是劳动争议处理的前置程序。劳动争议经过仲裁后,要是有一方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的十五天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层面,是按照受案法院的审限规定来处理的,并不是适用二十年的最长权利保护期。
给大家的法律建议是,劳动者一旦发现自己的劳动报酬被拖欠,要及时主张权利。可以先和用人单位沟通协商,协商不成尽快申请仲裁,避免超过仲裁时效,导致自己的合法权益难以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