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被迫离职,也就是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在生活中时有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出现以下情况劳动者能被迫离职。
要是单位没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像没配备安全生产防护设备,让劳动者在危险环境工作,劳动者就能解除合同。单位没及时足额发工资,比如拖欠工资、不付加班费,劳动者也能依法解约。还有单位没依法给劳动者交社保,像养老、医疗保险等没按规定缴纳,劳动者可以被迫离职。
若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权益,像规定超长加班还不给加班费,限制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者可解除合同。另外,单位用欺诈、胁迫等手段让劳动合同无效,比如用虚假工作内容诱使劳动者签合同,劳动者也能离职。要是单位用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能马上解除合同,不用提前告知。
如果劳动者因为这些情况被迫离职,能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以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