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岁以上的人被雇佣后因病死亡,赔偿得看具体情况。要是这人已经开始正常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那他和雇主之间就是劳务关系。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提供劳务的人要是因为劳务受了损害,双方要按照各自的过错来承担责任。要是因病死亡和干活儿没啥关系,而且雇主也没过错,那通常就不用赔偿。不过呢,出于公平考虑,雇主可能会给点补偿。但要是雇主有过错,比如说工作环境不安全、工作条件有问题,导致这人病情加重去世了,那雇主就得按过错大小来赔偿,赔偿的项目可能有看病的钱、办丧事的费用这些。
2、要是这人没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虽然到了60岁,也有可能被认定和雇主是劳动关系。这种情况下,因病死亡可以参考工伤的规定来处理。要是在上班时间、工作岗位上,突然发病死亡,或者在发病后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就会被当成工伤,能享受工伤保险的待遇,像丧葬补助、给家属的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这些都有。要是单位没给这人交工伤保险,那单位就得自己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