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从用工那天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没和劳动者签书面劳动合同的,要每月给劳动者支付两倍工资。
先说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从用工之日开始满一个月的次日起算。比如劳动者1月1日入职,单位本应在2月1日前和劳动者签合同,没签的话,就从2月2日起算二倍工资。
截止时间方面,到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若从用工日起满一年,单位仍没和劳动者签书面合同,就视作从满一年的当日起,已和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时二倍工资算到满一年的前一日。
计算基数一般按劳动者应得工资算,包含计时或计件工资,还有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性收入。要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就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算。
另外,劳动者主张二倍工资有时间限制,通常适用一年的仲裁时效。所以劳动者遇到单位不签合同的情况,要及时维权,在规定时效内申请仲裁,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