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丢了,经济补偿金能抵年终奖吗?答案是不能。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单位给员工的法定补偿。像单位和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或者单位经济性裁员等情况,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单位就得给员工经济补偿金,主要是保障员工失业后的基本生活。
年终奖就不一样了,它是单位根据经营情况和员工表现,在年末给员工的奖励。发不发、发多少,一般看单位规章制度、合同约定或者以往惯例,是对员工过去一年工作的肯定和激励。
这俩性质和目的完全不同。经济补偿金是法定的,符合条件单位必须给;年终奖单位有一定自主决定权。所以,单位不能用经济补偿金代替年终奖,也不能不给年终奖只给经济补偿金。
要是单位这么干,员工可以先和单位协商。要是协商不成,员工还能通过劳动仲裁或者诉讼,来维护自己应得的年终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