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到转正日期却没转正,有这些解决办法。
要是试用期约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到转正日期,用人单位就得按正式员工待遇来。这时,劳动者可以先和用人单位沟通,用面谈或者书面邮件的形式,明确提出自己已到转正日期,问问没转正的原因,要求办理转正手续。这样沟通要是能解决问题最好,还不会把和单位的关系弄僵。
要是沟通没用,就得看看单位有没有不合理延长试用期。要是单位单方面延长试用期,这是违法的。因为同一用人单位和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要是超过了约定的试用期,劳动者可以要求按正式工工资标准支付超出试用期那段时间的工资。
要是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不给转正,就得由单位证明录用条件已经明确告知劳动者,还有客观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要是单位拿不出证据,那它不转正的决定就不合法。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单位改正。也能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办理转正手续、支付工资差额和相应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