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单位每个月扣员工工资不能超过当月工资的两成。要是扣完后剩下的工资比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还低,就得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给员工发钱。
2、要是单位扣的钱超过了两成,员工可以要求单位把工资足额补上。要是单位不肯,员工能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会让单位限期支付。要是过了期限还不给,就会责令单位按照应付金额的五成到一倍的标准给员工赔偿金。
3、打个比方,员工月工资5000块,正常最多扣1000块。要是实际扣了1500块,多扣的500块单位就得还给员工。要是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单位给,单位还不给这500块,员工就能拿到250块到500块的赔偿金。
4、员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打官司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过申请仲裁得在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那天起一年内提出,而且要准备好劳动合同、工资条、扣款记录这些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