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内,若劳动合同期满,合同应续延到相应情形消失才终止。
要是怀孕期间合同到期,即便孕妇不续约,单位也不能此时终止合同。这是因为孕期、产期、哺乳期是女职工特殊生理时期,法律给予特殊保护,保障其合法权益。
对于孕妇明确不续约的情况,得看具体意思表示。要是孕妇合同到期未明确续签,但还在孕期,劳动关系会自动延续到孕期、产期、哺乳期结束。要是孕妇因自身打算离职等原因明确不续约,就按正常离职流程办理。
若单位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违法终止合同,女职工可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也能要求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总之,孕妇怀孕期间合同到期不续约,要区分不同情况处理,以此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