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要是符合法定情况,就得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要是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还是不能胜任工作”为理由解除合同,就应该支付经济补偿。单位得先拿出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还得给劳动者提供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之后劳动者还是不能胜任,单位才能解除合同。
3、要是用人单位因为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生产经营遇到严重困难、企业转产等客观经济情况出现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没办法继续履行,从而和试用期员工解除合同,同样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4、不过,如果是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实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因为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了重大损害等情况,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就不用支付经济补偿。
5、经济补偿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来算的,工作每满一年,用人单位就按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工作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来计算;工作不满六个月的,用人单位给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