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权有没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得区分不同情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解除分为协议解除和法定解除。
先说协议解除,这种情况下,合同解除以及解除后的法律后果由当事人协商决定,合同解除是否有溯及力也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来。要是当事人约定合同解除有溯及力,那合同就自始至终无效;要是约定没有溯及力,合同解除就只对未来产生效力。
再看法定解除。非继续性合同的解除原则上有溯及力。非继续性合同就是那种一次性履行完的合同,像买卖合同。合同解除后,双方得回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已经履行的部分可以要求返还。要是不能返还或者没必要返还,就得折价补偿。
而继续性合同的解除原则上没有溯及力。继续性合同是要在一定时间内持续履行,不是一次性完成的合同,比如租赁合同、服务合同。这类合同在解除前已经完成的给付没办法逆转,如果赋予溯及力会带来不好的结果,所以通常只对未来产生效力,解除后当事人不用再履行合同义务,但已经履行的部分仍然有效。
所以,合同解除权是否能溯及既往,要综合合同性质、当事人约定等因素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