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女职工被辞退,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按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指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例如,哺乳期女职工在单位工作3年7个月,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5000元。经济补偿就是4个月工资,即4×5000=20000元,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二倍,为20000×2=40000元。
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经济补偿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哺乳期女职工遇到违法辞退,可先和用人单位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