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层面来讲,离职三年的员工回来补签合同,企业得谨慎对待。
1、在劳动关系上,员工都已经离职三年了,正常情况下双方的劳动关系早就结束了。要是补签合同,得弄清楚是重新建立劳动关系,还是对以前的劳动关系做补充说明。要是重新建立,就得按照正规的招聘流程来,商量新的劳动条件、薪资待遇这些,然后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下来。
2、要是补签合同是为了补充说明以前的劳动关系,那得留意是不是存在法律风险。补签合同可能会引发劳动纠纷,就像员工可能会借此要求支付未签合同那段时间的双倍工资。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从用工那天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没和劳动者签书面劳动合同的,要每个月给劳动者双倍工资。虽说员工已经离职三年,可能过了仲裁时效,但潜在风险还是要防范。
3、企业要审查补签合同有没有必要、合不合理。要是没什么特殊需求,补签合同说不定会惹来不必要的麻烦。要是确实有必要补签,得在合同里明确补签的目的、以前劳动关系的情况,还有双方对权利义务的确认。同时,要保存好相关证据,以防后续可能出现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