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厦门工伤处理流程(福建省级统筹)
1. **工伤认定**:单位30日内申报;单位不报,伤者1年内向区人社局申报,60日出工伤认定决定书。缺劳动关系先仲裁确认劳动关系。
2. **劳动能力鉴定**:伤情稳定后申请,60日出伤残等级结论,不服15日内申请再次鉴定。
3. **待遇申领**:参保的向社保申领基金待遇;未参保全部由单位承担。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裁决不履行申请强制执行。
# 赔偿标准
1. **基础待遇**:工伤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转外就医交通食宿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原待遇不变,单位按月发放,一般不超12个月**。
2.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基金,本人缴费工资)**:十级7个月、九级9个月、八级11个月、七级13个月。
3.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解除劳动关系才给)**,计发基数**8460元/月**,按公式:(本省平均预期寿命?解除时年龄)×伤残系数,医疗补助金基金出,就业补助金单位出;设置最低保底月数,十级最低各3个月。
> 男预期寿命75.81岁,女81.55岁,不足一年按一年计。
4. 未缴工伤保险,全部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