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严格保护女职工孕期的合法权益。要是员工在孕期时劳动合同到期了,用人单位可不能直接就终止合同。
2、劳动合同会自动延长,一直到女职工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结束。这不是重新签一份新合同,而是原来合同期限按照法律规定往后顺延。在这个时间段里,女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是继续存在的,她能享受到和正常合同期一样的权益。
3、用人单位要保障孕期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像法律规定的产假,就必须要给女职工。而且,不能因为女职工怀孕、生孩子、哺乳,就降低她的工资,或者辞退她、解除和她的劳动或聘用合同。发工资得按照正常出勤的标准全额给。此外,单位要根据女职工的身体情况,给她安排合适的岗位,别让她去做法律规定不能干的活。
4、等女职工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都结束了,如果用人单位要终止劳动合同,就得按照法律规定给女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要是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内,违反法律规定终止劳动合同,女职工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也能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