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生孩子、哺乳孩子期间,女职工受法律保护,单位不能随意辞退。要是女职工在产假时被单位辞退,这种辞退通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遇到这种情况,女职工有两个赔偿途径。第一,如果女职工想继续在单位上班,单位就得继续履行合同,并且要按照正常工资标准,支付从解除合同到恢复劳动关系这段时间的工资。第二,如果女职工不想继续工作,或者合同已经没办法继续履行,单位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在单位的工作时间算,工作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到一年的,按一年算;工作不到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这里说的月工资,是指解除或终止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真碰上产假被辞退的事儿,女职工可以先和单位商量赔偿。要是商量不拢,就收集好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辞退通知等证据。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去法院起诉,保障自己的权益。